我省5市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价到底能降多少?昨日“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我省5试点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零售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平均降幅达到46.14%。
我省试点的五个城市包括宝鸡、榆林、铜川、咸阳、商洛,5市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统一采购是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首要环节。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发布的中标公告,本次统一采购共有367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标,中标药品品规为1034个,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平均降幅达到46.14%。近期试点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将执行新药价。 据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主任、省药监局局长李荣杰介绍,由于取消了药价加成,基层医疗机构将实行补偿机制,按我省2008年药品销售情况来看,取消药品加成后,基层医疗机构将减少收入1.52亿元,我省将按照中省财政补助70%左右、市县补助30%左右的方式,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补偿。 据介绍,目前实行零差率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包括村卫生室。目前,我省有关部门正在对村卫生室进行调研,我省有望在全国率先实行村卫生室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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