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从本月6日起,省民政厅将对“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倒损房屋数量进行大规模抽查、核查,为即将展开的灾后恢复重建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依据。 据了解,此次灾情核查将重点检查各地上报灾情与实际核查情况是否基本一致,是否存在虚报、漏报问题。省民政厅组成10个工作组,分赴汉中、安康、商洛、渭南、咸阳、宝鸡6市10县(区),在核对台账的同时,将对20多个受灾较重的自然村进行抽查,逐户核对,深入乡村,摸清各地因灾造成的倒塌损坏房屋需重建底数,确保一手数据的真实可靠。 记者获悉,即将展开的灾后恢复重建,倒损房屋重建户范围为: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重灾户以及处于高山半坡、狭窄深沟、低洼地、河道(滩)旁、滑坡点等危险地带的房屋严重损坏户,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居住在上述地区一般损坏房屋和房屋没有受损但不宜居住的,由国土部门牵头,进行长远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搬迁,不列入此次灾后重建范围。 坏房屋界定标准是:因灾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才可以居住的房屋。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和临时房屋不列入统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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