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区政府决定于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在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防空警报采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为一个周期。 此次警报试鸣时间长、频次多,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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